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機關預算執行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08月15日

條文關聯

  各機關於年度進行中,歲出分配預算內之工作計畫因變更原定實施計畫
  或實施進度須提前或延後時,得由計畫承辦單位提出具體資料及理由,
  會同主(會)計單位簽報機關首長核准後,由主(會)計單位重編歲出
  預算分配表及預算與計畫配合表。
  前項修改表之編送及核定程序與分配預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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