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路況廣播標誌「指43」,用以指示行車路段內收聽路況廣播之廣播電台頻
率。得設於公路上該電台頻道涵蓋範圍起點或其他適當之處。圖例如左: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本標誌為藍底白字白色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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