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1日

條文關聯

雇主對於最大速率超過每小時十公里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於事前依相關
作業場所之地質、地形等狀況,規定車輛行駛速率,並使勞工依該速率進
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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