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99年6月15日

條文關聯

  執行人員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制執行及即時強制時,應由義務人或
  可為其代表之人在場;如無此等人在場時,得由鄰居或就近自治團體之
  職員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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