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育計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劃定機關應邀請原住民族部落參與復育計畫 擬訂、通盤檢討及隨時變更,並於召開相關會議十四日前以書面通知原住 民族部落參與。
為落實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涉及原住民族土地 時,原住民族部落參與復育計畫之擬訂,包含通盤檢討及隨時變更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