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應備左列各種簿冊: 一、收發文件登記簿。 二、檢查簿。 三、勤務時間配置簿。 四、拘留報告單。 五、拘留人犯名籍簿。 六、拘留人犯提訊簿。 七、拘留人犯財物收發保管簿。 八、拘留人犯收發書信登記簿。 九、拘留人犯接見簿。 十、拘留人犯患病死亡登記簿。 十一、拘留人犯日數月報表。 前項簿冊格式由省(市)警政主管機關訂定呈報內政部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