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未出席第十屆海法外交會議之國家得加入本公約。 加入書存放於比利時政府,並由其經外交途徑轉知所有簽字國及加入國 。 本公約自其存放加入書之日起六個月後對該國生效。但不得在第十一條 第一項規定生效日期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