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庫及冷凍與冷藏之貯存、運輸設備,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倉庫,應採用不透水材料建造,並依其作業性 質或清潔程度,分別設置或予以適當區隔,且有足夠供搬運之空間及 良好通風。 二、應設置溫度計;必要時,設置濕度計。 三、應於明顯處,設置溫度數值顯示器,並備有溫度異常警報裝置。
製造業者倉庫及冷凍與冷藏之貯存、運輸設備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