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據之應記載事項與實體票據同。但受款人之欄位不得空白,且以 單一受款人為限,其記載方式分為下列二種: 一、記載受款人身分識別碼者。 二、記載受款人指定帳號者(以下簡稱指定帳號電子票據)。 電子票據除前項應記載事項外,得另加註電子信箱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