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市政府公有路邊收費停車場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27日

條文關聯

不得因職務上之行為或違背職務之行為,接受招待或收受饋贈、回扣或其
他不法利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