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諮議會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4月14日

條文關聯

  參與性騷擾申訴案件之處理、調查、評議之人員,對於知悉之申訴案件
  內容應予保密,違反者,主任委員應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
  ,依法懲處且解除其聘(派)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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