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20
人,瀏覽人次:
95336322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二十一條
關於被告之品行或犯罪前科之資料,不得作為證明本案犯罪事實成立與否 之證據。但非以其品格推論本案犯行之成立,或有其他具體情事認與本案 相關且必要者,不在此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