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陸橋或地下道之坡道縱坡: 人行陸橋或地下道之坡道為斜坡式者,其最大坡度不得超過一五%,而 以一0%為宜。 其為階梯式者,不得超過三0%,而以二0%為宜,梯級尺寸依建築技 術規則之規定。 階梯式坡道除用電動扶梯外,垂直距離每隔二公尺至三公尺,應設置平 台一處,其深度不得少於一.二公尺,或等於坡道之寬度。 人行陸橋之階梯如因地形限制,得採用螺旋形。 電動扶梯之坡度及速度應按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