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條文關聯

醫院標誌「指63」,用以指示規模較大之醫院所在地,車輛駕駛人應注意
禁聲慢行。設於醫院附近之處。
本標誌為藍底白字,並得以附牌標繪英文說明或說明指示方向及距離。附
牌圖例如左: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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