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30日

條文關聯

避車彎標誌「指64」,用以指示前方設有避讓來車之處所。設於避車彎附
近明顯之處,並得以附牌指示方向及距離。
本標誌為藍底白色圖案。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