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85
人,瀏覽人次:
92378209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4年1月17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二十九條之三
各機關使用電子支付作業系統前,應由其會計自動化系統直接產生傳輸 檔,所傳輸之檔案格式及使用之各項作業設備,應合於地區支付處所定 規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