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施行前已辦理退休,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其月退休金依下列公式計
算之:

                本辦法施行前一月給付月退休金金額x發給月退休金當
                月本部所屬事業機構薪點折算薪額最高標準
調整後月退休金=────────────────────────
                11(本辦法施行當月本部所屬事業機構薪點折算最高標
                準

前項月退休金所需經費,在各機構年度用人費內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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