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指定徵用設立檢疫隔離場所及徵調相關人員作業程序與補償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1日

條文關聯

  設立機關應將審定結果報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副
  知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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