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缺氧症預防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

條文關聯

  雇主採用壓氣施工法實施作業之場所,如存有或鄰近第二條第二項第二款第一目或第二目
  規定之地層時,應調查該作業之井或配管有否空氣之漏洩、漏洩之程度及該作業場所空氣
  中氧氣之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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