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取得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
考試、四等考試相當類科之應考資格;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取得普通考
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相當類科之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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