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典試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7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但經各該考試典試委員長同意者不在此限,指典
試人力資料庫中無足夠適格委員可資遴聘,或因緊急情況致遴聘委員困難
者,得就典試人力資料庫以外之學者專家遴聘擔任典試工作。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