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調解行政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3月28日

條文關聯

  區公所應視調解業務需要,指定專人專辦調解業務,並依鄉鎮市調解條
  例第三十條規定,指派適當人員兼任幹事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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