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作業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3月11日

條文關聯

  審查機構如有下列行為,應依法負其責任:
  一、因故意或過失,致主管建築機關作成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處分者。
  二、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不法侵害他人權益或肇致申請人蒙受損
      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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