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專用污水下水道,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水利局提出申請 ,經核准後始得設置: 一、工程設施計畫書: (一)計畫概要書。 (二)質量平衡計算書。 (三)水理計算書。 (四)處理廠功能計算書。 (五)處理廠位置及配置。 二、現況位置圖。 三、配管立圖或昇位圖。 四、地下室各樓層及屋頂平面圖。 五、處理廠設備詳圖。 前項各類圖說應經專業技師簽署。 專用污水下水道完工後,於取得建築物使用執照前,須經水利局竣工查驗 合格,始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