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頻管道由本府或土地開發機關設置。但纜線業者有自行增設構造物之必 要時,經申請本府許可後,得增設之。 前項增設之構造物,於增設完工後,本府無償取得其所有權。 寬頻管道以共用為原則。但由纜線業者自行增設者,除本府許可其他纜線 業者使用外,由設置之纜線業者優先使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