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地經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對外絕對公開,並不以營利為目的之私 立公園及體育館場,其地價稅用地減徵百分之五十;其為財團法人組織 者減徵百分之七十,應以各該事業所有者為限。 前項稅費優惠,應依法向本市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核准,始得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