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保送入學、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班)畢業生分發
  實用技能學程(班)、輪調式建教合作班及身心障礙學生等特定招生對
  象之班別,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產業特殊需求類科、體育類高級中學、體育班、科學班、特殊地區及為
  配合各地區國民中學均衡發展之高級中等學校,經本府教育局核轉教育
  部核定後,得以全部或部分名額免參加基本學力測驗,其招生名額、方
  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教育部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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