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交通處臺中港務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89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局得設港埠工程處、船舶機械修造廠、棧埠管理處、擴建工程處、防
  護團,並得在所轄施工地點設置工程處,其組織均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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