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裝業歇業時,應填具申請書,連同登記執照,電匠工作執照及工作證 送建設廳註銷,並由建設廳通知電力公司終止契約及通知當地縣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承裝業未依前項規定辦理歇業時,建設廳 得公告註銷其原領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