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船裝卸承攬業現場工作負責人員,對其他裝卸作業有關人員,碼頭工 人遇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應即制止並予舉發: 一、竊盜或走私者。 二、索取小費者。 三、煽惑工人行為者。 四、妨礙作業進行者。 五、破壞裝卸貨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