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

條文關聯

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失能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
金額之責。
前項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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