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條文關聯

調撥車道分向線指示標誌「輔 3」,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調撥車道路段之
分向限制線所在位置,禁止車輛跨越,並不得迴轉。本標誌得視需要懸掛
於收費站以外之調撥車道分向線上方,配合調撥車道分向設施設置。
本標誌為黃底黑字黑色箭頭及黑色邊線。
本標誌設置圖例如左: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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