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際聯合會國籍法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23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父母無可考者應取得出生地國家之國籍倘日後其父母可考其國籍應依照
  父母可考者之規律決定之倘無反面之證據棄孩應推定為生於發見國家之
  領土內。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