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度量衡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1月21日

條文關聯

  度量衡專責機關得對法定度量衡器施予檢定。
  前項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之標示、構造、檢定公差、檢定合格有效期
  間、最長使用期限及相關技術規範,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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