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能源查核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3年04月06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二條之前一年度執行節約能源計畫成效檢討資料,應包括原計畫措
  施項目,及其電功率電能、燃料油、其他能源等節約成效、年效益金額
  及投資金額等項目。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