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6日

條文關聯

機關(構)及場所應有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並訂定員工洗手標準作業
程序及查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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