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
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
漏。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