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腫瘤部掌理事項如下: 一、癌症病人光子、重粒子之治療評估、規劃、執行與治療中例行檢查及 治療後定期約診追蹤檢查。 二、各種腫瘤之放射整合治療、防治、轉譯研究、教學、訓練及臨床創新 試驗研究。 三、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放射腫瘤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四、其他有關放射腫瘤醫療事項。
酌修掌理事項,以明工作職掌及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