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17日

條文關聯

受補助者執行計畫之成果資料應無償、永久授權本會使用該著作財產權。
受補助者之成果報告書及其他結案資料,應擔保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致本會權益遭受損害者,受補助者應負全部
責任。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現行條文第十三條移列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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