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補助者執行計畫之成果資料應無償、永久授權本會使用該著作財產權。 受補助者之成果報告書及其他結案資料,應擔保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致本會權益遭受損害者,受補助者應負全部 責任。
一、條次變更。 二、現行條文第十三條移列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