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房屋稅徵收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7月07日

條文關聯

  臺中市房屋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年徵收一次,徵收期間為一個月,
  其開徵日期由臺中市政府定之,地方稅務局據以辦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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