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議員及里長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福利互助經費之籌措及解繳方式如左:
  一、政府補助部分:以互助人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五百元計算,
      由主辦機關編列預算,於年度開始後一次撥入專戶,如有不足依照
      預算程序辦理。
  二、互助人個人負擔部分:互助人每人每月繳納一百五十元,由參加互
      助機關出納及會計單位在互助人每月應領之款項予以扣繳,於當月
      十日前解繳專戶。並編製互助金計算表一份,送主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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