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機關學校省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眷舍之土地或眷舍房屋為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所有,或現住人為中央或
  其他地方政府機關之現職人員者,其眷舍房地協調中央或其他地方政府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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