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23日

條文關聯

稽核委員辦理稽核監督,除涉及本人目前或過去三年內任職機關之採購事
項應行迴避外,其迴避準用本法第十五條之規定。
有前項應行迴避之情事而未依規定迴避者,稽核小組召集人應令其迴避,
並另行指定稽核委員。
〔立法理由〕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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