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二、三、四、五、
  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條文,自中華
  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施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