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市區道路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08日

條文關聯

  市區道路之號誌及交通控制系統路側設備由主管機關設置與維護。其它
  交通管制設施(含標線、標誌等)由管理機關管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