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5日

條文關聯

  公用設施需通過隧道者,應埋設於地下。但埋設於地下有困難,經主管
  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不影響隧道安全、通風、照明、淨空及觀
  瞻,並予以同意者,得附設於隧道之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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