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徵兵處理、兵額配賦之策劃、免役、緩徵、兵籍管理、役男出境審
核、預備軍官選訓服役事項。
二、國民兵編組訓練召集服役之策劃、各級役政幹部訓練、各級兵役協
會之設置及兵要地誌調查編訂事項。
三、軍人權益及其家屬生活之扶助、留守業務之處理、兵役宣傳、常備
兵預備軍官大專學生之入營輸送及縣市役政經費編撥事項。
四、後備軍人編組訓練、異動管理及召集事項。
五、徵集業務之查核、縣市役政業務之督導。妨害兵役之處理及役政幹
部被告案件之查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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