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249
人,瀏覽人次:
93556971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五條
自來水管承裝商承裝用水設備,應使用符合規格材料,並應在施工前, 檢具工程設計圖說向自來水事業申請,經核定後,始得施工。施工中自 來水事業得派員檢查,竣工後經檢驗合格始得供水。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