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寬變更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路寬縮減或車道數減少,應謹慎行車, 並禁止超車。其線型為雙黃實線或黃虛線與黃實線,線寬與間隔均為一0 公分。 路面由寬而窄之間,以「緩和區間線」連接之。緩和區間線兩端須加繪直 線,路寬縮減起點端直線長度至少為安全停車視距;路寬縮減終點端直線 長度至少為二0公尺。 本標線應配合設置車道縮減標誌。設置圖例如左: (圖表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