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41
人,瀏覽人次:
91825271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0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一百五十九條
材料用量: 瀝青封層每平方公尺材料用量由試驗決定之,下表僅供參考之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